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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沉迷网游 引诱朋友投资800余万元予以挥霍

沉迷于网络赌博,为骗取朋友钱财,先后以虚构购买经营网络游戏网站、成立投资公司等名义,引诱朋友投资800余万元,而后予以挥霍。记者7日上午从东阳市检察院获悉,东阳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李某批准逮捕。

今年29岁的李某是东阳人。原先开了一家汽车租赁店。因经营不善资金缺口越来越大。2013年,李某认识了方某,从方某处借了第一笔50万元用于汽车租赁店的经营,利息按每月1.75%计算,一开始,李某按时正常支付方某利息,到后来,资金漏洞越来越大,到了2014年初,李某已不能正常支付利息。于是,他想是否可以想出一些项目引诱方某投资,这样就可以用方某的钱还一部分给别人,填补一下资金漏洞。

2014年4月,李某告诉方某,他准备购买一个叫“某某网”的游戏网站,非常赚钱,估计2年或2年半即可收回成本。听李某这么一说,方某当即拍板,自己出资72万元,占股份20%,投资此游戏网站,其余80%由李某出资。2014年5月12日,两人签订了合作协议。

后来李某以缺少资金为由让方某再受让10%的股份,方某就与朋友陈某协商,让陈某出资36万元,李某将10%股份转让给陈某,至此“某某网”游戏网站由三人分别占比2:1:7。其实,李某根本没有资金投入,他也根本没去购买过此游戏网站,方某与陈某的钱财一部分被其还给债务,一部分消费掉,还有一部分被其玩德州扑克网络游戏花掉。

李某跟方某等人讲游戏网站是每个季度结算一次,按照各人投资比例,李某通过方某给陈某支付了三个季度所谓“某某网”盈利的钱共计111000元,陈某等人对李某深信不疑。至于本该支付给方某的盈利,李某则称继续投资到公司经营里去。不久,方某和陈某投资的钱所剩无几,为骗取更多的钱,李某又心生一计,和方某、陈某讲自己想筹资1000万元成立某投资公司。基于对李某的信任,方某和陈某又分别投资了280万元和100万元,让李某投资620万元,成立了某投资公司,公司成立后,由李某负责经营。

为使方某和陈某深信不疑,李某不定期地发一些经营情况的短信给方某和陈某看。事实上李某拿到方某和陈某的380万元后,一部分用于归还他人的债务和支付利息,一部分用于玩网络赌博游戏,还有一部分用于日常的挥霍。2014年11月,李某又告诉方某,自己已联系到某网络公司的业务,通过关系人介绍,该网络公司有意向与李某合作,李某可以做中间商,兑换游戏币,提供换现金取现的业务,赚取利润,此利润十分可观,做得大的本钱起码上千万元,由于资金有限,李某又怂恿方某共同投资合作。出于对李某的信任,方某又筹集了300多万元,分多次打入李某帐号。

事实上,李某根本没与此网络公司合作过任何业务,方某的钱汇入李某帐户后,又大部分被李某网络赌博输掉,小部分填补其之前的资金漏洞。

今年3月,方某等人联系不上李某,觉得事情不对,就去东阳某银行问询倒贷款的业务情况,银行业务员称根本没有这么一回事,此时方某等人才知道李某一直在骗自己。后又去查证了某某游戏网站,李某根本没有投资收购过此网站,至于与某网络公司合作更是子虚乌有,至此案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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